本网络去年5月报道的原温州广电集团副总裁蒋庆涵被带到温州市纪委协助调查,最近取得了最新进展。 人民网记者称,蒋庆涵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蒋庆涵,原系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调查员,中广有线新闻互联网有限企业总经理,中广有线新闻互联网有限企业温州分企业总经理。 曾任温州市有线电视台长、温州市有线广播电视互联网中心主任、温州市广播电视集团副总裁。

年2月21日,温州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免除蒋庆涵温州广播电视媒体集团副总裁职务的文件。 年5月的一天,蒋庆涵从北京回到温州时,在温州机场直接被带到当地纪委接受调查。 年1月23日蒋庆涵被公诉。

公诉机关称,1998年至年间,被告人蒋庆涵因中广有线新闻互联网有限企业温州分企业总经理、温州市有线电视台局长职务方便,收到他人财产或回扣共计现金147万元、5000欧元、5000美元 其中,蒋庆涵应杭州西子光电互联网有限企业理事长张某的邀请,为中广温州分企业购买有线电视互联网eoc设备提供了帮助,蒋庆涵前后8次收到张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共计120万元。 蒋庆涵就中广温州分企业购买电缆调制解调器向深圳东研宽带科技有限企业提供援助,以蒋相前后两次对方给予的回扣共计20万元作为回报。 另外,蒋庆涵从浙江广联新闻网有限公司社长沈某那里收到了两次5000欧元、5000美元的回扣。
温州市文成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蒋庆涵作为国家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领取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利,在经济交流中,违反国家规定,领取回扣归个人整体 经法院审理,蒋庆含受贿额为147万元,5000欧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公诉机关申诉的罪名成立,由该法院支持。

经审理,文成县人民法院对蒋庆涵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蒋庆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8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追缴其违法所得147万元、5000欧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姜伟)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