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20日对泸县桃沟煤矿“511矿难”调查的7名公务员玩忽职守、受贿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何琦被告、罗江富被告犯有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7年徒刑。 被告人马孟炽犯职务怠慢,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被告唐温犯有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被告人周烽林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潘开勇被告、李家干嫌疑人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3年徒刑和2年徒刑。

据法院审理,被告人何琦系泸县安监局矿山管理局福集分站副站长、被告人罗江富系泸县安监局矿山管理局站长、被告人唐闻系泸县安监局矿山管理局副站长、被告人周烧林系泸县安监局副局长负有煤矿管理和监督责任,严重工作不负责任的 被告人马孟炽系泸县国土局矿产资源管理股长在没有调查验证的情况下,以泸县国土局的名义为泸县桃沟煤矿发行了不真实情况证明,桃沟煤矿“3111”的工作面被定义为采空区,失去了比较有效的监督管理。

今年2月,受泸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安排,上述5被告人作为泸县煤矿复工复产验收一小组成员,负责泸县福集桃子沟煤矿的复工复产验收,其中被告人周焱林担任组长,被告人罗江富担任副组长。5被告人在此次复工复产验收中,对从业严重不负责任,未对煤矿进行全面检查,遗漏对该煤矿非法开采的“3111”从业面的检查,在该矿不完全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在验收表上签字同意该矿恢复生产,对该矿非法开采以及安全生产监管不力。5月11日14时15分,该煤矿“3111”从业面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致28人死亡、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449万元。

法院还查明,被告人马孟燎、李家乾(原泸县安监局矿山管理站福集分站站长)、潘开勇(原泸县安监局矿山管理站驻矿安监员)等收受煤矿矿主送与的现金,已构成受贿罪。法院综合上述犯罪事实和情节,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党文伯)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