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14日介绍说,保监会现在与发改委等多个部委联合,成立了巨大灾害保险研究指导小组,开展了巨大灾害保险的具体专业业务。 他明确了建立巨大灾害保险制度的“路线图”。
周延礼在中国保险学会举办的省市金融办公室(局)的“保险新国十条”交流会上说,建立巨大灾害保险制度首先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是在年前完成巨大灾害保险的主题研究,确定制度框架。
第二步是在年底前完成相关部署业务,推进地震、巨大灾害保险条例的制定,设立巨大灾害保险基金。
中国一直以来都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特别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近年来,灾害损失呈明显上升趋势,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不足问题凸显出来,巨大灾害保险制度缺乏的痛苦折射出来
从国际经验来看,自然灾害的商业保险赔偿额通常占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30%到40%,但中国的比例还不到1%。 比如汶川大地震中,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元,保险只有20多亿元,约占0.2%。 建立巨大灾害保险制度的话,可以大幅减轻政府和财政负担。
中国从1999年开始谋求建立巨大灾害保险制度,近年来在云南、深圳等地相继进行破冰巨大灾害保险的试验,鼓励各地方先行进行试验。 但是,作为世界性难题,巨大灾害保险制度在中国至今仍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中国已经进入保险第四大国,但在大灾害面前依然“无力”。
正如许多业界人士所说,要建立多层次的巨大灾害保险制度,需要政府深入参与,尽快颁布相关法律,确定各方面的责任,建立巨大灾害保险基金,完善再保险体系等一系列准备。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的叉国柱教授认为,巨大灾害保险制度的确立非常紧迫,现在也是稍微碎片化的制度设计,现在最重要的是立法。 这样,参保对象、保险范围、保险费补助金等各方的责任义务可以执行。
实际上,作为巨大灾害保险立法的基础,推进《巨大灾害保险条例》的颁布是中国保监会近年来的一大亮点,保监会也以地震巨大灾害保险为突破口,推进巨大灾害保险制度的建设立法,将巨大灾害保险法制化、规范化的防灾救助
中国的人保财险副总裁和王先生认为,立法先行是许多国家建立巨大灾害保险制度的普遍方法,中国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确定巨大灾害保险的运营模式、筹资渠道和风险分担机制等,各主体之间的权
除立法外,资金是巨大灾害保险制度建设的另一重要因素。 巨大灾害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的优势,不符合保险业的数量法则,保险企业如果不集中相当数量的投资就很难继续运营,陷入了“希望投资的风险太高,希望保险的保险企业太少”的困境。
今年8月,中国国务院颁布了促进保险业快速发展的《保险新国十条》,其中确定了巨大灾害保险制度,“研究建立巨大灾害保险基金、巨大灾害再保险等制度,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巨大灾害风险分散机制 顶级设计处理了巨大灾害保险的“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一位专家还指出,巨大灾害保险基金是巨大灾害风险分担机制的主要载体,以“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的形式,在空之间,在时间上、灾害种类中分散和承担巨大灾害风险。 设立地震保险基金、洪水基金、农业保险巨大灾害基金等子基金,可以根据实际诉求和成熟度逐步建立。
当然,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巨大灾害保险制度都在迅速发展中完整,中国巨大灾害保险制度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现在需要的可能是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决心。
(原标题:中国确定树立巨灾保险制度“路线图” 年全面实施)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