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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环境保护调查员正在取证贺江污染事故公司的违法事实。 蒋雪林摄


图为汇威选矿厂原生产技术流程图。 洪坚鹏摄


贺州7月10日电(杨陈蒋雪林)“贺江水污染与去年的龙河镉污染惊人地相似。 ”。 环境保护部华南审计中心副主任虢清伟9日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这惊人的类似背后,强调了好处左右着执法的灵活性。

在龙江镉污染事故中,事故公司擅自改变生产技术非法生产金属铟。 贺江污染事故公司与情节和龙河污染一样,擅自改变生产技术,非法生产金属铟。

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杨中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贺州市当时展开了声势浩大的调试,对涉重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整理整顿。 很遗憾,时隔一年又发生了污染事故。
贺州市公安部门说,执法机构正在调查执法过程中是否受益于被执法公司,以及公务员是否参与了相关公司的生产经营。

在龙川镉污染事故中,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被执法公司有利益关系。 根据广西柳州检察机关的起诉书,龙江镉污染事故嫌疑人、原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大队大队长蓝群峰和副队长韦毅利用职务方便,多次收到辖区内一点污染源公司送来的财产。

检察机关称,有行贿者的企业都是青、魏监督下的公司,想通过送财物的方法“和睦相处”。

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杨中雄已经坦陈,环境保护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很多漏洞,导致了贺江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雷少华也是,贺州属于老矿区,2002年以后,由于资源枯竭,许多大矿企业破产,依然存在很多小矿企业,近几年受到打击,但山高路远打击力有限,小矿点“死灰复发”严重,“感到抱歉”

实际上,贺江水污染事故公司的汇威选矿厂虽然“在山里”,但认真监督并不太难。 贺州市平桂公安分局局长杨军宣布,贺江水污染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公安部门只调查了第二家公司,发现了事故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

记者8日就监督管理问题采访过杨中雄,记者问环境保护部门最近和事故公司进行过监督和监测吗?

杨中雄回答说:“最近的监测是去年上半年。” 杨中雄反复强调,事故公司隐藏在深山中,监督管理难度极大。 事实上,这家公司以前在环境中判断,证据齐全。 环境保护部门每年都给排放公司交换排放证,这家公司按时交换排放证了吗? 交换排放证时,环境保护监察部门检查了这家公司的排放吗? 杨中雄没有透露。

7月9日,记者在当地采访了贺江水污染事故公司。 从贺州市区出发,到达汇威选矿厂也只有一个小时的路程,杨军介绍说与贺州市平桂管理区的距离也有30公里多。

在贺江上游的新村河中,记者也发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黄田镇新村沿着河边,存在多个小工作室类型的选矿厂,这些选矿厂污染直排河中,原料场也没有任何遮蔽,一场大雨,包括这些选矿厂堆积的重金属污染物质

贺州市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卢姓表示,当地政府对这些选矿厂采取了大规模执法措施,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全清理。

这些隐患不除,贺江污染只是迟早问题。(完)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