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4日电(陈伊昕) 23日晚据中国政府消息,机关运营商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已经制定,在决定级别上通过。 这意味着已经试行了多年的养老金合并轨道改革全面实质性进展。
回顾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迅速发展可以追溯到建国之初。 1951年,国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建立了第一个复制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的劳动保险制度,对当时社会稳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世纪60年代末,由于历史原因,社会统一被取消,员工的衰老障碍全部由所在公司“包裹”,公司员工的养老金等变更为营业外分店后,彻底发展为“社会保险”。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公司改革的深入,这种公司保障的方法很难适应公平竞争的要求,需要用社会保障制度分散劳动风险。 由此,各地进行了以退休费用社会统一为第一特征的养老保险改革,社会保险的相互经济性开始恢复。
1991年,在总结前期各地养老保险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公司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多层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公司、个人三者共同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必须实施社会统一。
从那以后,公司员工的养老从“单位保障”走向“社会保障”,这被外界认为是养老金双轨制的开端。
之后在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公司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确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大体、首要任务和整体目标,提出了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一与个人账户结合”的模式,处理相互经济性问题
1997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其中,他说:“进行公司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按照公司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此后,2005年11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完善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
2008年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通过《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行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合作推进。 考试复印件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机构和个人共同承担,退休待遇和缴费相关,基金逐步实施省级统一,建立职业养老金制度,实施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但是,为了打破养老金双轨制的这项改革措施多年来没有实质性进展。
年10月28日,《社会保险法》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通过。 其中第10条规定“参照公务员和公务员法管理的职工养老保险的方法由国务院规定”,没有提到养老金的“合并”问题。
从2010年开始,中国政府对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的动作频繁。 当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全建立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联系方式,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公司养老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的迅速发展。”
从5月开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成立了调查组,着重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社会救济制度等几个方面进行了主题调查。
5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养老金合并轨道政策迈出了重要一步。
12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从业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将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养老金双轨制的矛盾,但具体改革方案尚未公布(完)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