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女二媳”,被怀疑是公然违法的。 被出售一次,被法院扣押的土地被当地国土部门挂牌出售。 这件奇怪的事前几天发生在广东省惠东县。 据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的调查,这场看似奇怪的土地纠纷的背后,有常年持续的地方政府一直难以消除的“土地财政”烦恼,值得深思。
今年4月25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国土部门成功转让了面积33686.4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的采用权。 但是,正好这个成功的土地被“申办”,该县国土部门于今年7月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被告---在挂牌的土地中,1.5万平方米在挂牌期间被该县法院没收,没收期间为每年4月10日 换句话说,县国土部门强制发放县法院没收的土地卡。

根据该纠纷当事人、惠东县居民周炳文向记者出示的惠东县人民法院今年4月11日制定的《民事裁定书》和发给惠东县国土资源局的《合作执行通知书》,今年3月,当事人杨运洪向县人民法院提出了继续履行采购方协议的民事诉讼 惠东县法院在这一裁定中对该土地实施两年扣押,“扣押期间,被告惠东县平海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未经本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让、租赁、抵押,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但是,法院有“大印”的裁决书于4月25日变成了1张空文。 惠东县国土局副局长钟健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3月23日该局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相关土地后,该局和该中心收到了法院发出的关于停止转让卡的建议书,4月22日县法院向交易中心表示:“请把情况 做出了“不停止上述15000平方米土地的招牌事业,让县法院支持政府的盘整事业,解除土地封闭”的决定。 该局和交易中心没有停止招牌,但法院没有解除关闭,最终相关土地的采用权被拍卖,合计金额超过了3000万元。

“我想我不能理解这件事。 法院没收的土地,政府机关可以强制拍卖。 法律的尊严是什么? 这是“权大于法”吗? ”。 周炳文说。

"当事人名下没有土地,不能协助执行扣押. "

但是,据国土部门称,土地在挂招牌的时候被关闭了,但没有停职,有原因。

钟健鸣说,当事人杨运洪购买的土地是1992年平海镇政府征用的沙滩地,未取得用地批文的情况下,有些土地转让给了公司和个人,杨运洪的1.5万平方米在其中。 但是,这些土地的大部分一直没有完全的建设用地申报和转让手续,杨运洪没有取得国有土地的录用证的话,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土地录用权人。 这实际上是因为不能按照法院的要求,协助执行“没收杨运洪名下的土地”的民事裁定。

“这块土地于3月23日在网上公开,我们收到县法院的《合作执行通知书》后,法院恢复了以杨运洪名义登记土地,因此无法协助扣押裁定的执行,法院解除扣押,冻结财产保全措施。 因为当时正在公开卡期间,暂时中止卡的话,有可能会受到应征公司的异议和索赔,所以向惠东县人民法院证明不能协助扣押土地,建议变更扣押补偿的目标,但是县法院写信 ”。 钟健鸣说

实际上,杨运洪、周炳文等人发起的土地诉讼,在最近惠东县在该县南门海有关地区总共整顿43件土地的行动中,只有其他8件进行了行政复议途径,但只有这1件在上法庭的同时,“胁迫”了该县国土部门

对此,周炳文也承认自己主张权益的土地证据不齐全,但因为县级部门不同意经常向他们办理相关证据。 当地国土部门认为,这些土地在2000年以统一的征集形式向省国土厅报告了用地审查手续,但包括杨运洪在内的一些公司和个人没有按照当时的政策办理转让保证手续,“当时当地还没有进入大型公司,开发建设很受欢迎。

记者得到的法院文件似乎也证实了国土部门的说法。 惠东县法院8月23日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状况证明》称,该院了解相关情况后,“建议原告杨运洪变更没收上述土地权益”。 但是原告不同意惠东县国土资源局的看法,也不同意没收土地权益。

当事人说,拿到的土地是当地政府当时出售的,现在又卖给别人的不是“一女二媳”吗?

冲突多发强调“土地财政”的困境

目前相关当事人正在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还在审理中。 该院行政法院所长王瑞南在一起确认拍卖行为有无效力的行政案件中,适用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介绍说“案件的基本事实比较明确,很快就会有结果”。

但是,记者在深入采访中感到,这个看起来“奇怪”的“强制拍卖”的背后,现在也有由于地方政府强烈依赖土地财政而产生各种问题,在巨大利益之争中总是难以解决的现实。

据知情人士透露,自1992年以来,这些土地实际上处于未开发状态,但由于没有经济好处,问题一直没有发生,近两年随着知名房地产公司的陆续进入,当地旅游业、房地产业迅速发展

这里的好处巨大而显着。 以当事人杨运洪、周炳文等1.5万平方米的土地为例,1992年与镇政府签订协议时,采购价格为100万人民币,每平方米约66元。 年县政府要求处理采购地协议遗留问题时,给予的权益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347元的县国土部门拍卖中,相关土地每平方米的平均价格超过1000元,周炳文等人认为,该土地的市场平均价格 政府的补偿无论如何也不能使他们满意。 “我们需要这块土地。 ”。

但是,对于长期不发达,等待最近开发热潮迅速发展的基础政府来说,土地是不可回避的“生命线”。 记者在惠东县看到,这些地方已经整合到总面积达1800亩的整体土地开发项目中,埋藏的迅速发展空之间是巨大的。

钟健鸣说,从节约集约采用土地,有利于当地开发建设的立场出发,这些闲置土地必须进行更完整的整体规划和开发利用,“这些手续不合法的土地,是典型的历史遗留问题。 在过去十年多的时间里,处理这类问题的政策期限有几次,但由于各种原因错过了这些窗口期后,国家法律法规和现实的快速发展需要不再允许这种遗留问题继续存在。 ”。

然而,这起土地纠纷更应引发警醒的,则是地方政府怎么能够摆脱土地财政压力下的不自然处境。王瑞南说,和珠三角其他地区相比,惠东的情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涉及土地权益的纠纷多发、频发,是一个普遍现象,值得深思。”(“中国网事”记者 王攀)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