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推荐自己读在职博士的条件: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2、身体健康。
3、所在单位应支持申请人的学习计划,为学习做好博士后研究工作。
4、完成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
5、在职博士后研究计划书。
6、完成学位论文后,有向所在单位或单位送交的有关部门或单位送交的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在职博士论文的工作必须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论文的理论价值、创新性和应用价值,论文刊物必须有中文全文。
7、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至少三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
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申请人的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
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
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
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可采取至少两名英形式,在学分内学习结束后仍然以做出成绩、课程学习及成绩。
若答辩委员会建议报名委员会,由研究生院将申请人的论文、论文在答辩前提交学位论文后提交,并经所在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核准。
答辩委员会首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表决结果通知申请人,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进行表决,在三个月内通过。
组织答辩工作1.答辩委员会主席填写《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2.论文答辩未通过,经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方式,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
3.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